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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科职责


主任:赵新静     副主任:韩勇

1.承担化学药品的(其他项目:脱脂棉、脱脂纱布、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无菌注射器、输血输液用塑料容器、滴眼剂用塑料容器食品委托检验检测任务)检验及质量分析,掌握药品的质量情况,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质量信息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技术依据。

2.承担基层药检所及有关单位的业务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实习生带教工作。

3.组织开展有关化学药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的技术咨询工作,积极开展药检新业务、新技术、新方法和药品质量标准的研究。

4.负责制定本科室仪器设备、玻璃仪器、试剂、标准品、对照品的使用计划以及本科室标准品、对照品及各类质量标准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5.负责本科室仪器设备的选购、验收、调试、计量检定、校准(包括自校和委托检定)、报废仪器设备的核实、登记、申报等工作,建立仪器档案,制定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及管理办法。

6.不定期的检查在用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并做好记录,严禁使用不合格仪器设备或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

7.做好计算机网络在药检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全科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保证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8.负责本科室容量仪器的计量检定及外购实验用水的检测工作。

9.负责全所滴定液的配制、标定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所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

11.负责全所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2.做好本科室的管理工作,按时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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