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药品检验所
法人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237号
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5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药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
法定代表人:袁丽霞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474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单位章程
三、 资格认证证书


四、收费许可证

五、201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信息
2010年度,我单位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人为本,求实创新,不断提高人员学习能力,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员学习能力建设。对新进单位人员,进行理论体系文件的学习,在各检验科室进行基本操作学习,经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上岗证和上级证,作为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上岗的重要依据。先后派出10余人次参加实验室认可、测量不确定度、微生物检验、化学药品检验、中药材鉴别、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等工作培训班。培养了博士研究生1名、在职硕士研究生7名,5名参加函授药学等本科学习。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医药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1项科研成果获市科技局三等奖,1项科研成果在市科技局立项,获得国家专利2项。
二、做好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和药品检验技术比武工作。
(一)根据2010年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验计划,济宁市药品检验所和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完成情况如下:共完成抽验2201批,不合格药品196批,不合格率为8.91%,其中计划监督抽验746批,不合格药品24批,不合格率为3.22%,日常监督抽验1455批,不合格药品172批,不合格率为11.82%。
(二)积极配合国家局省局做好基本药物的抽验检验工作。全年共完成基本药物抽验639批,不合格药品9批,不合格率为1.41%。我所依据检验报告对基本药物质量情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估。同时,做好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对重点品种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加强监测和分析评价,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及时调查与处理。
(三)做好药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9600余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500余例。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到中区、任城、金乡、梁山和汶上等地督促工作开展情况。
(四)做好全省药监系统2010年药品检验技术比武工作,我所选拔的同志在全省药品检验技术比武中取得了优秀成绩,为我所争得了荣誉。
(五)配合省局做好《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和《山东省中药炮制规范》(2012年版)的起草工作。
(六)配合市局参与《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现场检查工作。
三、做好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建设和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我所实验室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受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全市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0年3月,顺利通过了实验室认可监督评审和资质认定复评审的现场评审。
四、不断丰富形式和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十二五”规划工作。
(一)做好2010年版《中国药典》的宣贯和实施工作。全市2010年版《中国药典》一部共征订94部、二部共征订153部、三部共征订75部。
(二)发挥技术优势,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交流培训。举办了全市中药鉴别学习班,全市县局和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等各单位共35人参加了培训。与山东大学药学院联合培养制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组织全市涉药单位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全市共有18人报名参加。
(三)2010年5月26日,在香港大厦隆重召开了建所五十周年庆典大会。济宁市人民政府丁冲副秘书长,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唐琦副组长等领导参加了会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我所离退休老干部、全所职工共100余人参加了庆典大会。
(四)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保持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基础上,获得了省级卫生文明单位称号。
经费收支情况:2010年度收入550万元,其中财政收入550万元;年度支出5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8万元。
2010年度获得省级卫生文明单位、市级精神文明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单位人员编制60人,2010年度从业人数56人。
六、单位人员实名制
徐魁 郭凡岭 于立佐 刘桂银 袁丽霞 常广金 邢军 刘寒 李兰忠 李正国 张敬贤 王庆银 赵新静 王鹏 王雷 张胜波 杨铭 韩勇 周慧 孙兆伟 徐卫宾 邵蕾 蔡艳丽 王建 吴永芹 常虹 岳红霞 卞艳晶 刘琳琳 冯华东 孙巧巧 马涛 冯凯 孔令洋 袁华 王建稳 韩宜忠 程传学 赵华 赵曼 于秀敏 贾亦兵 刘金花 崔超 张伟 黄晓成 单国庆 吕远 王统政 郑文 杜亚南 冯延清 李旋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