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学习点亮人生”演讲比赛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决定在5月中旬举办“学习点亮人生”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2010年5月20日(暂定)
2、内容:以“学习点亮人生”为内容,文稿自定,题材不限。
3、参加人员:在职干部职工,40周岁以下。
4、评奖:药检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主任组成评委会,根据参赛人员的表现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其中一等奖、二等奖(选一名)获得者参加由市局组织的演讲比赛。
5、评分标准:满分为10分。①仪表端庄、风度优雅大方1分;②内容真实生动、主题鲜明、积极向上3分;③吐字清晰、语言准确、通俗易懂2分;④感情饱满、富有激情、具有很强感染力3分;⑤字数在1200字左右,时间把握在5~7分钟内1分。
6、有关要求:①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工作;②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普通话,要求脱稿演讲;③演讲的时间应控制在5~7分钟内;④参赛人员名单和演讲题目于五月十七日前报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